罗马书 13 解经注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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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基督徒,我们当顺从地上政府的法律。现有的当局权威是由神委任的。如果我们违背法律,就是在违抗神,我们也不能免于惩罚。
政府旨在制定法律惩治恶行。如果我们想要在自己的国家感受安全,就当顺从法律。政府的工作是为代替神施行公正。如果我们违背法律,就应当感到担忧。我们当顺从自己国家的法律,以逃避刑罚,并保持良心无愧。
遵守法律意味着纳税。我们需要交付所欠于统管我们之人的东西,不论是金钱还是尊重。
我们应当藉着信公义地、和谐地相处,因为我们很快就要与神同在了。保罗已经向我们显明,当如何生活,现在又告诉我们要如此生活,因为那日临近,就是我们进入神同在中的那荣耀之日。
第十三章 总结
神设立了政府,并任命当局权威以促善惩恶为其服务宗旨。当政府惩罚恶时,就是在执行神的怒气。作为信徒,我们当寻找机会顺从当地法律,并树立好榜样。就某种程度而言,我们对政府当局权威具有影响力,我们的任务是提倡政府正确地履行其职责,促进善,惩治恶。